关于对享受“三秦人才津贴”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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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所): 为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2〕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学科带头人201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陕西省认定的享受“三秦人才津贴”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 由学科建设依托单位教授委员会或成立专门考核工作组,对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学科带头人填写《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工作考核表》(附件2),学科建设依托单位教授委员会或考核工作组在听取汇报或民主测评基础上,并充分征求一级学科负责人意见后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在相关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校内予以公布并备案。 四、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 学科带头人须确保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把握学科方向,促进团队建设,提升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科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岗位职责主要有: 1. 负责编制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计划,组织相关规划与项目的实施; 2. 负责组织学科相应申报、评估等材料,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对于学科建设的检查与评估; 3. 负责引导和跟踪国内外学术动态,组织凝练形成符合国家需求、特色鲜明的学科发展方向; 4. 负责构建学科学术梯队,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建设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学术梯队; 5. 负责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本领域的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培养相关工作; 6. 负责改善科研条件,积极推动学术交流,组织策划重大项目或主要成果申报,提升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7. 承担学校、学院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五、考核结果 学科建设依托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对带头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学科带头人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三秦人才津贴”发放及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 由于临近年末,请各学院抓紧时间于12月30日前完成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工作。 2. 请各学院依据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及2015年工作要点,作为下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3. 请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考核表及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连同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及2015年工作要点一起报科研院学科建设处。相关电子文本发送至:xuekeban@nwsuaf.edu.cn 。 联 系 人:刘海斌 联系电话:87080985 办公地点:行政主楼D70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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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2014年12月22日 |
公告附件: |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名单.xls |
附件2.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考核表.doc |
附件3.学科带头人考核汇总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