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
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
意见》(教高〔
2019
〕
8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
2021
〕
13
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
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国家级一流课程评选认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
900
门左右线上、线下、
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省级一
流本科课程,依照《
“
双万计划
”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
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在2020 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校级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
二、申报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
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
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
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
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
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
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
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
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
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
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
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
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
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
2021
年申报的课程类型具体申报限
额见附件
1
,
2019
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参与评审推荐国家申报
限额见附件
2
。
四、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组织校内申报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
厅申报。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
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项目,部属高校直接报教育部,
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四)各高校确定推荐省级一流得课程,请登录
“
省级一流
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
”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前完成课程网上申
报,系统开放时间
5
月
15
日
-5
月
25
日。登录网址、账户信息另
行公布。
(五)省属高校中省教育厅确定推荐国家的课程,请登录
“
国
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
www.chinaooc.cn
)
”
,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前完成课程网上申报。登录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五、评审与认定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五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
程进行网络和会议评审,评选出
2021
年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和
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课程项目。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项目,分别
从
2019
年第一批和
2021
年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中按照分配名额
择优推荐,其中
2019
年未认定为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省级一流课
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
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参加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
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
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
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
“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
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
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
5
年。省教
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
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省级一流本科
课程资格。
七、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省级一流本科
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
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高校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
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
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
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
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
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须分别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
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
八、相关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马飞跃
029-88668917
(二)技术咨询支持
李扬
19937814207
张钊源
1730961170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主动公开)